本人7月14日在大疆官网购买了 RONIN—MX手持拍摄稳定器一台,官方页面和询问客服的发货时间均为20个工作日,但是产品在8月23傍晚才收到货物,查看快递信息得知产品22日才开始发货,也就是说产品是在我下单后28个工作日(39天)后才开始发货,严重迟于承诺的发货时间,在此期间本人曾不下于5次电话催促发货,均无效果!
然后更糟糕的事情是,产品刚收到,经过组装后,一直存在不能连接激活的问题,多反尝试并联系客服后客服告知产品本身存在问题,需要寄回检测维修,客服人员介绍说根据检测情况如无人为损坏可以免费换新,但是承诺发货时间却又是15个工作日!鉴于之前已有如此之久等待发货时间,和对方的多次不守时纪录。
我完全无法接受这个方案,我们和客服协商希望他们收到我们寄回的产品后当天检测并换新发货给我们,但要求被拒绝。
随后本人又向大疆公司打去投诉电话,依然没有任何新的解决方案,随后本人只好又登录深圳315投诉网站进行投诉,希望大疆满足本人要求,并且赔偿我们之前因为等待产品和当时投诉而依然无法正常使用产品,完成商业拍摄而造成的损失9999元。
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最初也受理了这个案件。并在按照程序走,本人5天之后收到了来自大疆客服的调解电话,客服人员依然须以应付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的补偿方案,也不愿满足立即换货的要求。由此本在315投诉网站上选择拒绝卖方的调解方案,随后按程序就进入了消费协会调解的程序,然而我在第二天收到深圳南山区消委会的电话时,工作人员却告知我这不属于消协的受理范围。
我对此提出了疑问,他建议我咨询深圳消协,本人在9月8日又再次打通了消协电话:以下为通话视频实录:
视频目前已被优酷屏蔽,目前还在申诉当中,申诉成功后第一时间奉上
事情到这里,我不知道各位看官有没有和我一样的疑惑和困扰,而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为这样的问题发起投诉了,而上一次我投诉的对象同样是大疆公司,当时的投诉案例如下:
当时别人在消协官网投诉内容如下:
本人在大疆官网购买了大疆无人机,一并购买了其换新服务,在一次飞行中飞机损坏,通过其官网提交了换新申请,系统显示5月4日厂商已收件,我也于5日付清换新费用,但是至今已过去10日,系统显示对方依然没有开始邮寄新机器,期间已打电话4次催促,客服依然一再敷衍,不能提供发货日期!期间给我们的正常拍摄业务带来重大损失,数单航拍业务被迫放弃!
然而,事情的结果却依然是:本人5月16日投诉时已10日未发货,大疆直到6月27日才因为投诉而给我发出货品。而在本人提出赔偿要求没有得到消委会相关回应的情况下就直接“被”消委会达成了“一致意见”!
试问一个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而一次维修中途就耗费了一个半月,消费者的这个损失应该如何计算,试问,我的上一次投诉一两年使用了“给我们的正常拍摄业务带来重大损失,数单航拍业务被迫放弃!”这样的字眼,为什么就没有被消协定义为是非消费者业务不在调解范围之内!
由上总总,不由的发人深思,在电商如此发达的今天,各类商品商家多久发货是不是该有一定的法规条文约束,商家超出正常发货时间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赔偿机制!带着这些疑问,我已经不再只是想争取个人正当权益,我就想让更多的人来参与这个问题的讨论,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一起来推动和完善相关法律条文的完善!
在打过消协电话后本人又再次向大疆客服打去电话,寻求一个说法,以下为视频实录:
下午再收到大疆人员的回复,同样还是没有诚意做出赔偿,以下为电话视频实录:
目前本人已联系律师向大疆发去律师函寻求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为了让此事能有点带面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讨论中来,本人将在此大疆官方论坛、贴吧直播该事件的全部处理过程,事情所有新的进展都将在这里跟大家一一展示,希望更多的人一起来评个理!论个法!除在本论坛外,本人已向多家媒体和自媒体发去以上视频和相关材料,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会给这样的实践一个什么样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