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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人机新规 看完就懂 [打印本页]

作者: 炸点已刷新,请留意炸机位置    时间: 11-4 21:11
标题: 无人机新规 看完就懂
[{"type":1,"imgsrc":"","percent":1,"url":"","key":"first-text","desc":"1. 实名登记\n \n- 大部分民用无人机需要在民航局的相关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获取唯一的登记标识。\n2. 飞行区域限制\n \n- 明确禁飞区,如机场、军事禁区、重要国家机关等上空禁止飞行。\n- 限制在人员密集区域、大型活动场所等特定区域飞行。\n3. 飞行高度限制\n \n- 通常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飞行高度,以保障航空安全。\n4. 视距内飞行要求\n \n- 一般情况下,要求在操控者目视距离内飞行。\n5. 飞行资质\n \n- 某些情况下,操控重量较大或从事商业飞行活动的无人机,操控者可能需要考取相应的飞行执照。\n6. 飞行报备\n \n- 在特殊区域或进行特殊活动的飞行,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和审批。\n7. 数据保护\n \n- 对于无人机收集的图像、数据等,有相关的使用和保护规定。\n8. 安全责任\n \n- 无人机操控者对飞行活动的安全负主要责任。\n \n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在飞行前,务必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最新无人机法规。"}]
作者: 大头弥勒    时间: 11-4 21:13
大部分,通常,一般情况下,某些情况下,
带这种定语通常就代表着什么都没说
作者: icechenbing    时间: 11-5 08:28
还有“原则上”,
作者: yesi    时间: 11-5 08:58
把它做为照相机使用,不要什么拉锯就无所谓了
作者: 骑士勇哥    时间: 11-5 09:04
真不错  收藏了~
作者: 疆山如画    时间: 11-5 09:38

作者: chened    时间: 11-6 09:59
看上去什么都说了,好像什么也没说,不如把条例复制黏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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