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号:CAS-881095-Z8F2Y2
在正常飞行中突然掉下来砸到了车,一辆车修了3500元,另一辆车划伤赔了300块。由于没有测出原因我没有提前告诉客服砸车的事。
从8号开始,先给我做数据分析,分析了两天没找到人为因素的问题,然后又叫我把飞行器寄过去,于是承诺7天的工作不知什么原因花了15天,结果还是没找到人为因素的问题。处理结果是:还在保修期,免费维修。当听我说有第三方责任的时候,大疆心虚了,以再次检测为由给我换了台新机。又过了一周左右通知我大疆不对第三方责任负责,还非常人道的说从客户体验度考虑,可以送我两副浆叶。经过再三交涉答应给一个379元产品的五折优惠券。
大疆的态度非常的强硬。不给事发原因和拒赔的理由,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客服就像机器人,永远就那几句话。
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这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都负有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其中一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免除了另一方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所以生产者和销售者都有责任。
但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由于缺陷的存在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不包括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这并不意味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对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