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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行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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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培训合格。
而目前没有哪里能参加“培训”,也没有部门或单位能开具“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同时,《条例》对飞行活动申请“批准”“不予批准”并未有具体标准。目前是否批准或取决于审核单位。
根据《条例》,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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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腊主  DJI Mini 3 Pro 单机认证用户 1-11 20:42 2#
目前审批机构(UOM)与管理执行机构(公安)还没有联网联动,对于未审批飞行的只是短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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