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30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布加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范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
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活动期间全市范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为维护庆祝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活动举办期间深圳周边地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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