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务院审议通过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1R48RC10514GCU0.html
我觉得这对御系列的发展会有很大影响:
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
操控微型无人机的人员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
驾驶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警示,熟悉操作说明;超出适飞空域飞行,需参加安全操作培训的理论培训部分,并通过考试取得理论培训合格证。
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其驾驶员应当取得安全操作执照。
从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和利用轻型无人机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总结就是:
御系列目前重量超过了4千克,不属于轻型飞机,而是属于小型飞机,那按规定轰鸣员要取得安全操作执照,飞机要强制投第三者责任险。
以后御系列的研发方向会不会往轻型飞机的方向发展?毕竟御系列的机主不一定都是用于商用,部分还是业余爱好者。但如果轻型飞机,又不能飞超过1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