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是受萧山袁某事件影响,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官网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章 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那么,这个“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在禁飞区域禁飞还是全面禁飞?谁能解释一下?
如果全面禁飞出台,那我们买下来的无人机岂不是成了垃圾?大疆等无人机公司还能生存?
同时,如果大家对这个规定有意见,可以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在2017年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gabfz1@126.com[/email],[email]gabfz2@126.com[/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