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接到我们当时的派出所通知,要求我们全县已经报备的十多架无人机八、九两个月统一封存在当地辖区的派出所里,实行统一管理。下午,我和另一个飞友到了派出所,当面与所领导说明并表达我们的意见:1.无人机即使没有飞行,它的智能电池也是需要定期充放电,如果被封存两个月,谁来维护?2.我们的无人机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存放环境的,我们是存放在电子干燥箱里,你们有吗?如果有,能存放那么多架的无人机吗?万一你们维护保管不妥,两个月后我们的无人机出了问题,谁来负责?再说无人机是我们的私人财产,为什么要封存在派出所,我们又没有违规!你们有什么依据这样要求我们?所领导告诉我们,说这是上面的要求,依据就是第186号第二点要求。
是啊!第186号第二点有“临时封存”的说法,但是也没有说要统一封存在公安机关!我们的无人机已经在民航局管理中心实名注册了,也在当地公安机关报备并签定了责任书了。我们表态一定遵守相关规定,不会违规飞行,无人机封存在自己家里的干燥箱里,你们也不用为统一封存保管维护而操心。所领导觉得我们说的有理,表示要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以后再答复。晚上,他们在”低慢小管理群”发出通知,要求我们主动配合工作,将无人机封存到派出所,否则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各位朋友,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