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此次《通告》提及的违法活动包括,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记者了解到,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5km、跑道端外20km以内的区域。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提供的区域图上可以看到,包括了成都市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郫县、新津县和眉山市彭山县等行政区域的部分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以无人机为代表的小型航空器正越来越多地进入生产生活各领域,从事送货、航拍、勘测、农用、体育、娱乐等活动。据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郭适介绍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约束措施,无人机、航模等小型航空器的飞行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未进行登记和批准的“黑飞”行为,极易酿成安全事故,给机场的净空环境、航班的正常运行带来严重影响,已经危及到我省军民航机场的安全运行。
此前,双流国际机场已经出现了数起干扰航班正常起落的事件,如2012年便曾有风筝闯入机场上空,导致跑道停用40多分钟,多个航班延误。而近年来,无人机“入侵”的事件也越来越多,由于无人机多为塑料和碳纤维材质,雷达很难发现,大多数情况下要靠飞行员的观察,十分危险。而且无人机是属于移动的物体,在飞机的高速运行下,即时发现,之后应与其保持多大的水平、垂直间隔,也是一个难点。即使飞行员平安通过,同时将位置汇报给地面的空管人员,但可能当下班航班经过时,无人机的位置又发生了移动,具有不可控性,因此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实施管控,势在必行。
郭适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通告》发布后,警方一旦发现在净空保护区域进行“黑飞”,首先会先对行为人进行制止,若其行为没有构成严重后果,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扰乱治安秩序对其进行处理,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欢迎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举报的违法飞行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图片由省公安厅提供